吃过很多兰州拉面,却只有经过这家时,我正初恋——汪曾祺

不知为什么,当代作家的文字普遍走粗糙风。谈起文雅,还需怀念民国的文人。比如说汪曾祺。

他的文字苦情又唯美。

“我一直都错怪,是你带走了一切。其实一切本来就会离开,只有你如约而来。无聊是对欲望的欲望,我的孤独是认识你的孤独。”(摘自《人间草木》)

不知道还以为是安妮宝贝。

“若我在临水照影里,想起你,若我在柳枝新绿前想起你,若我在一切无从说,说不好的美丽里想起你,我在那一切陶醉里,已非自醉,你可曾感受到,遥远的举杯致意。逝去的从容逝去,重温的依然重温,在沧桑的枝叶间,折取一朵明媚,簪进岁月肌里,许它疼痛又甜蜜,许它流去又流回,改头换面千千万,我认取你一如初见。”(摘自《人间草木》)

比顾城还要纯纯哒。

“在黑白里温柔地爱彩色,在彩色里朝圣黑白。浮云一别后,流水十年间。曾经知已再无悔,已共春风何必哀。虔诚地呼唤风。那一刻,人与天有种神秘又真诚的交流。光才是现实世界,而树木不过是用来反映和折射光线的间隔物。愿你自己有充分的忍耐去担当,有充分单纯的心去信仰。”(摘自《人间草木》)

比QQ空间还要痴情三分。

“如果你来访我,我不在,请和我门外的花坐一会儿,它们很温暖,我注视它们很多很多日子了。它们开得不茂盛,想起来什么说什么,没有话说时,尽管长着碧叶。你说我在做梦吗?人生如梦,我投入的却是真情。世界先爱了我,我不能不爱它。”

“只记花开不记人,你在花里,如花在风中。”

“那一年,花开得不是最好,可是还好,我遇到你;那一年,花开得好极了,好像专是为了你;那一年,花开得很迟,还好,有你。”(摘自《人间草木》)

连琼瑶阿姨都要继承他衣钵。

“真的是很当心很当心,很不舍很不舍,一件衣服和人的陪伴,没有一件衣服可以穿到老,没有一个人可以好到尽头,有时候会很绝望地这么想,于是,在“愿得一人心,白头不相离。”这样的字句里,感动。我能看到你,我们还在彼此俩俩注视,我们彼此好好的,这是何其温暖的事。”(还是摘自《人间草木》)

及早收尾,才可能美。

接下来,我们欣赏一下老汪笔下的栀子花,一定也很哀伤唯美,男默女泪。

(摘自《人间草木》)

好吧,实不相瞒,其实文雅的汪曾祺也有鲜为人知的另一面。

比如,特别爱说脏话,在写作中用“他妈的”挺多的。引老舍的话抱怨外国人不懂饮茶,就用了这个词。给朋友的信里,说“我到某地去讲他妈的学”,也是。

例如:
“老舍先生一天离不开茶。他到莫斯科开会,苏联人知道中国人爱喝茶,倒是特意给他预备了一个热水壶。可是,他刚沏好一杯茶,还没喝几口,一转脸,服务员就给倒了。老舍先生很愤慨地说:‘他妈的!他不知道中国人喝茶是一天喝到晚的!’”(摘自《寻常茶话》)

再例如:
“偶尔到三里河去,想看‘今雨茶庄’还在不在,没找到。问问老住户,说:早没有了!茶叶店掌柜的呢?死了!叫红卫兵打死了!干嘛打他?说他是小业主;养花养鱼是‘四旧’。老伴没几天也死了,吓死的!这他妈的文化大革命!这叫什么事儿!”(摘自《徐老师很懒不想查了》)

再三例如:
“有一个中学的语文教员带着学生去游长城,回来后要每个人写篇游记。有个学生只写了一句话:长城啊,真他妈的长。”(摘自《徐老师很懒不想查了(2)》)

最后例如:
“这他妈的什么时代!”(摘自《徐老师很懒不想查了(3)》)

骂归骂,老汪写文章还怪好玩的,柔情似水。

老汪多情,据不完全统计,光是初恋就写了十几次,每次还都不一样。
比如这篇《水果店》,果蔬秋浓,扑面而来,一脸的情怀。

真是一段萌萌哒初恋呢,少年老汪之烦恼。可惜没过一会儿,老汪又初恋了,还有老爸当参谋。

“父亲是个很随和的人。我十七岁初恋,暑假里在家写情书,他在一旁瞎出主意!我十几岁就学会了抽烟喝酒。他喝酒,给我也倒一杯。抽烟,一次抽出两根他一根我一根。他还总是先给我点上火。我们的这种关系,他人或以为怪。父亲说‘我们是多年父子成兄弟。’”(摘自《一辈古人》)

后来,在小说里把自己当小和尚,丫他妈的又初恋了。

“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,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,明海看着她的脚印,傻了。五个小小的趾头,脚掌平平的,脚跟细细的,脚弓部分缺了一块。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,他觉得心里痒痒的。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。”(摘自《受戒》)

这次他的初恋对象叫英子,听名字就知道是一个清纯美少女。

“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,走到船尾,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,小声地说:‘我给你当老婆,你要不要?’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。‘你说话呀!’明子说:‘嗯。’‘什么叫嗯呀!要不要,要不要?’明子大声地说:‘要!’‘你喊什么!’明子小小声说:‘要——!’”(摘自《受戒》)

老汪一届天生情种,没完没了的初恋。我们干脆别聊他了。现在谈点儿文学吧。

刚才老汪《水果店》里那段文字,是不是看着有点眼熟?是的,天下文章一大抄,看你会抄不会抄。

我们来简要整理一下原文:
“我到过很多地方,进过很多水果店,吃过很多兰州拉面,却只有经过这家时,我正初恋。”

然后看看另外一首耳熟能详的作品:
“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,看过许多次数的云,喝过许多种类的酒,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。”(摘自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情书)

看来写字终归是有套路可循的,就连老汪自己也表示:如果平日留心,积学有素,就会如有源之水,触处成文。否则就会下笔枯窘,想要用一个词句,一时却找它不出。语言是要磨练,要学的。

所以,同学们,加油哇!下次抄论文学着点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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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番外】
每天徐老师都只顾玩耍,被同事耻笑,说你适合去做娱乐版。不高兴,很悲伤,接下来我必须用实力来证明我自己!

我们来聊聊沈从文的八卦!

先重温一下他的情书鬼话:“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,看过许多次数的云,喝过许多种类的酒,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。”

好美,心都碎了。

但真相还原就不美了,诗人最爱撒谎。

沈从文没读过什么书,在北京也找不到工作,基本就是一北漂。穷到支离破碎的时候,干脆赌一把,给胡适写信借钱。谁想到胡适不光是大文豪,还是一不折不扣的土豪。胡适不仅借钱给小沈同志,还给他介绍工作,教书。

沈从文当上老师以后也没闲着,眼光很高,看上了校花张兆和。张兆和乃大家闺秀,就是皮肤有点黑,当时人称黑珍珠。

为了把黑珍珠追到手,沈从文写了一坨又一坨的情书,但张兆和宁死不屈,因为她收过的情书已经攒了一麻袋。她甚至把每一个追求者都起了个朗朗上口的昵称:“癞蛤蟆”。

据说沈从文是癞蛤蟆十八号。(忘了具体数字了)
后来沈从文坚持不要脸的骚扰张兆和。张兆和忍无可忍,拿着情书去找校招胡适,痛斥沈老师性骚扰。

胡适眼看好基友深陷桃色陷阱,不得不救。就对张兆和说:“我不知道沈老师有木有骚扰你,我只知道他还是很爱你滴!”
后来,俩人结婚了,看皂片↓

不要怀疑徐老师的八卦,历史的真实性不容质疑。

不信你看,张兆和皮肤是不是真的很黑。

发布者

ningqun

心中无事一床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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